1、粪便转运站(场、码头)设备应无缺、整齐。转运的粪污水应密闭贮存于贮粪池内。贮粪池应符合防渗漏、防臭气涣散和防蝇的要求,并设置防火、防爆安全设备。
2、贮粪池内的粪便应及时转运,不得外溢。
3、输粪管道应无缺、疏通,闸阀应紧密,无破损、滴漏。
4、转运作业时,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所。冲刷作业场所的污水应经恰当处理,排入污水管网或搜集池,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。
5、 将人力搜集车的粪便转运到机动车时,应坚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联接,不得恣意将粪罐、粪桶、手推粪车停放在首要道路上。
6、卸粪时应稳重操作,不得将粪便泼洒在卸粪口周围地上。作业完毕,应及时清洗卸粪口及作业场所。
7、粪便转运站(场、码头)应有灭蝇方法。在可视范围内,苍蝇不超越3只/次,无蛆,臭味不超越4级。